根据《关于印发〈中共湖北经济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二级单位纪委书记(委员)、纪检委员评议党政一把手的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(鄂经院纪发〔2016〕2号)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要求,各二级单位纪委书记(委员)、纪检委员对本单位党政一把手进行了第二季度评议,现就评议情况总结如下:
一、基本情况
本次评议有21位二级单位纪检委员和后勤纪委分别对二级单位46位党政一把手进行了监督评议。原经济学系、原环境资源与国际贸易学院因院系调整,时任纪检委员的刘望辉、郑绪涛已不再担任领导职务未对党政一把手作出评议。
二、主要做法
各二级单位纪委书记(委员)、纪检委员都能从落实主体责任、遵守党的纪律、执行民主集中制、廉洁自律、作风建设等方面对党政一把手进行评议,评议实事求是,客观公正,较好履行对党政一把手监督责任。本次评议虽然是首次,但在工作中有一些好的做法可供参考借鉴。
1.信息工程学院、原信息管理学院成立了评议小组并组织学习评议相关文件精神,确保评议工作客观、公正。
2.金融学院、会计学院、物流与工程管理学院、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和实验教学中心、继续教育学院等二级单位的纪检委员分别对党政一把手作出评议。
3.国际教育学院、法商学院纪检委员提出了党政一把手工作中存在的不足。
三、存在的主要问题
1.部分二级单位纪委书记(委员)、纪检委员认为监督评议党政一把手是务虚的工作,走过场、应付了事,监督评议概念化、公式化。
2.有的二级单位纪检委员配备不齐。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大多数还没有设立纪检委员。另外,有的二级单位由于组织架构调整和纪检委员岗位调整、长期因公出差等情况,没有及时对新任纪检委员调整到位。新组建的经济与环境资源学院目前还没有设立纪检委员。
3.普遍存在没有对党政一把手分开评议的现象。
4.后勤纪委评议不规范。亿优物业、交通服务中心纪委书记(委员)存在自评的现象。
5.下级评议上级存在顾虑,不敢监督,不敢讲真话。除法商学院、国际教育学院的纪检委员外,其他都未提出党政一把手工作中存在的不足。
四、下一步工作计划
校纪委将结合对党政一把手评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力度,确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、取得实效。
1.通过组织纪检干部业务培训、交流研讨等方式,让纪检干部明确职责定位,形成正确的工作方式和方法,提升监督制约实效。
2.督促二级单位特别是新组建学院、机关党委各支部配齐纪检委员,全面实施对党政一把手监督与评议。
3.如有二级单位组织架构调整和纪检委员岗位调整、长期因公出差一个月以上等情况,二级单位应及时对新任纪检委员调整到位,并向校纪委办公室报备。
4.为增强评议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,从第三季度起实行对党政一把手分开评议的方式。
校纪委办公室
2016年10月18日